剔除動畫片暴力須打通觀眾通道
  □溫江樺
  因模仿《喜羊羊與灰太狼》動畫片情節,江蘇兩個孩子被同伴綁在樹上點火燒成重傷。日前,《喜羊羊與灰太狼》的製作公司,也就是被告廣東原創動力文化傳播有限公司承擔原告損失的15%。
  分析該個案之時,應該釐清兩種情形。即動畫片暴力畫面所帶來的影響,其一是有形,如該案中,孩子模仿暴力畫面,並帶來事實危害。其二便是無形,動畫片中的暴力內容在潛移默化中,培植兒童的暴力情緒與傾向。這不易覺察,有時並不能帶來損害結果。
  無疑,該案屬於第一種。在民法中,一般來說,基本上適用過錯責任原則。套用該原則和該案,其認定情形是:動畫暴力內容教唆的因果關係清晰、燒傷的損害事實客觀存在、動畫公司有明顯過錯,其被判擔責,理所應當。這等於在法律上認定:動畫片生產的暴力內容,具有天然的不正當性。這種法律認定,具有先行意義。不過,在現實中,更多的情形是,動畫片暴力內容對兒童暴力情緒、傾向潛滋暗長的培育。這才是最可怕的,也是最難防範的,也是難以訴諸法律解決的,因為無損害事實的客觀存在,你只能徒然看著《熊出沒》中暴戾的鏡頭,無可奈何。
  這暴露出我國目前對動畫片暴力內容審查機制的缺陷——觀眾投訴權微弱、無受理觀眾投訴的制度回饋機制。目前來看,我國對動畫片內容的控制,只有兩種方式:許可證控制、播出機構的自我審查(每次播出,播出機構都要審查)。如《廣電總局關於實行國產電視動畫片發行許可制度的通知》規定,宣揚暴力的,不予發放國產電視動畫片發行許可證。這是典型的事前審查。
  事實上,剔除動畫暴力,不能僅靠事先審查,而必須補充事中審查,而事中審查的發現權,恰恰就應該交給觀眾——由觀眾來投訴,相關部門啟動調查與監督。畢竟動畫數量繁多,動畫暴力與否,觀眾才是最有力的火眼金睛和“發言人”。
  猶如英國的獨立電視委員會,是半官方組織,不僅頒發許可證,確定電視節目的基本標準,依此監督電視商;更要受理觀眾投訴,進行調查,並公佈調查結果。此外,英國還成立了廣播電視規範委員會,每年針對節目有無不良內容開展民意調查,提交報告,以供委員會在評價節目時作參考;更是處理觀眾對廣播電視機構的投訴,每年該委員會接到有關不良內容的投訴高達4000-5000份。他山之石,可以攻玉。動畫暴力的泛濫該管一管了,如何管?事前審查要給力,更須打通觀眾投訴通道,建立相應的問責機構與相應制度回饋、問責機制。
     (原標題:溫江樺:剔除動畫片暴力須打通觀眾通道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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